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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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者:发展规划处  时间:  浏览:2021-04-28 08:22:46

     

    项目概况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钦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ZZC2021-G3-000086-BJZZ

    2、项目名称: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PPP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0991.96万元

    5、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

    5.1、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

    5.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93,500平方米,拟新建1栋学前教育专业实训楼10,000平方米,1栋初等教育实训楼10,000平方米,1栋艺术实训楼10,000平方米,4栋学生公寓楼47,500平方米,1栋教师培训与学术交流中心1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100亩校园的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硬化及绿化工程,购置教学设备、图书设备、校园智慧系统、学生宿舍生活设施和办公设备;改造提升校园建筑、校园风貌及校园景观。

    5.3、项目出资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39,372.78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为34,410.00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087.89万元,预备费为1,874.89万元,建设期利息1,619.18万元,动态总投资为40,991.96万元。项目资本金为8,198.3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政府出资819.84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10%;社会资本权益出资7,378.55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90%;剩余32,793.57万元(含建设期利息1,619.18万元)由项目公司自行筹集。

    5.4、服务要求:

    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并在运营期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并获取本项目合理收益;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完好、无偿、无债、不设负担的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5、合作方式:合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

    5.6、项目类别:PPP项目(新建项目)

    5.7、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6、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经验。(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且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符合本条件)。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申请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情形。

    3.2、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近五年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4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符合本条件)。

    (2)投资业绩:近五年至少有一个类似PPP项目投资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4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符合本条件)。

    3.3、财务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持续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禁止进入钦州市政府采购市场。(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告)。

    3.4、投融资能力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提供有效的授信证明额度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证明材料(如银行授信合同、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申请人需提供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显示其无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时点在距资格预审会议开标前3个月内。

    3.5、信誉要求

    (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广西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信用查询: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2)本次资格预审允许(允许/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同资质按分工计算;分工相同的,按最低的一方计算;

    5)社会资本在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6)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出资入股(即在项目公司中持股)。

    7)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钦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截止前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资格预审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由投标人自身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原则上视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5月7日上午9时30分。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2、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3、招标信息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钦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

    联系电话:0777-2596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座2504室

    项目联系人:覃工/许工

    联系方式:13127805860、1567702013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777-2895258

    采购人: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